天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规范医疗废水排放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8-05 19:13:26  作者:王晨 曹瑞东

新疆平安网讯 医疗废水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导致水体污染,更可能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加强对医疗机构废水排放的控制和监管,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乌市天山区是首府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辖区内医疗机构众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今年以来,乌市天山区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医疗机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调查。

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内4家医疗机构将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可能对生态环境和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对废水进行处理,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予以排放。涉案医疗机构未使用污水处理设备,直接将医疗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近日,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天山区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处理辖区内医疗机构未经处理排放污水的行为,并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治理。

乌市生态环境局天山区分局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的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处理,并对辖区医疗机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目前,4家涉案医疗机构已全部安装并使用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