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新市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案款发还大会 发还执行案款581万余元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1-31 17:21:15  作者:古雪丽

新疆平安网讯 1月22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案款发还大会,共向7案7名申请执行人发还执行款581万余元。

1月22日,新市区法院工作人员(左)向董某(右)发放被拖欠的劳务费。陈芊桦 摄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刘某于2018年8月被其任职的信息技术公司派往吐鲁番市从事某户外工作过程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经仲裁委员会裁决,信息技术公司赔偿刘某陪护费、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合计20万余元。案件在乌市新市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做工作,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全额给付,案件顺利执结。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民生案件立案、执行“绿色通道”,乌市新市区法院不断强化工作管理和责任落实,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今年1月,该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经执结涉民生案件55件,执行到位1707.24万元。


责任编辑:康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