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占37%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12-03 17:45:07  作者:武运波 王欣

乌市沙依巴克区法院联合交警召开道路交通事故审理新闻发布会

不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占37%


新疆平安网讯  12月1日下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联合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辖区内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剖析,并发布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沙区法院副院长吴卫东介绍,该院近3年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000余件,其中2020年截至11月30日,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700余件,标的总额达1430多万元。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特点,沙区法院联合沙区交警大队先后在交警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道路交通法庭”,并于2019年12月,在全疆率先上线“道路交通网上数据统一处理平台”,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行专业化审判,不断统一裁判尺度,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采取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案件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沙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杨少鹏介绍了辖区交通事故情况,今年因不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37.36%,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的交通事故占20.58%,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占16.49%。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进入路口前要注意标志标线,提前进入所需行驶的车道,在各大商圈的停车场和小区内行驶时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倒车时注意观察车辆周边的情况,在行经市场附近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沙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玲霞分析了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三个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产生的原因:人为因素、车辆因素、道路因素,提醒市民遵守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