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人民法院启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来源: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订阅号   发布时间: 2020-12-03 11:08:09  作者: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群众宪法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浓厚氛围,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做客直播间

11月6日,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走进新疆949交通广播《说法》节目,针对民间借贷中合同签订、年利率、是否可以担保、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借条与欠条的区别等问题及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讲解案例和在线答疑的方式,宣传宪法法律,解答法律疑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网上答题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新市区人民法院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知识有奖答题” 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专题讲座

11月17日,新市区人民法院驻六十户乡八段村“访惠聚”工作队为村民进行《民法典》宣讲。介绍了《民法典》的诞生背景和意义作用,又对《民法典》继承篇目进行了重点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继承纠纷这一常见的矛盾,详细分析了其中的重要变动。期间村民用身边发生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互动现场气氛活跃,讨论热烈。

旁听庭审

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旁听机制,普及法律知识,将旁听机制与“公众开放日”制度相结合,邀请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1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通过现场观摩一起行政案件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司法,直观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感受阳光司法,传递法院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

新媒体宣传

制定《新市区人民法院<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内网及院内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开展常态化宣传。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置“法官讲法”、“法官解读《民法典》”栏目,通过录制法官讲法短视频、典型案例解析等,使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原意和内容听得懂、会运用。通过小案子诠释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设置“全民普法”栏目,转载权威公众号对《民法典》的解读,让《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截止目前,共拍摄制作3期,案例解析6期,转载113期。

新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宪法宣传周”相关宣传活动,不断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宪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使宪法精神植根心底,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


责任编辑:康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