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乌市中院送法进社区
来源: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4-17 20:20:17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4月14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切实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方式,深入边瑞、山润、昆仑路南三个社区,为社区居民普及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讲座活动,乌市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沙拉木·阿布拉走进山润社区,为近百名辖区居民讲法、送法。

沙拉木·阿布拉法官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了《国家安全法》,并对现场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解答,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和对国家安全的意识,增强了社区群众国家安全责任,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居民李红在听完讲座后说道:“国家强大了,我们才安全,这是我今天的收获,我爱我的祖国,希望祖国繁荣富强,我们老百姓才能平安度日,我们坚决维护新疆和谐稳定,谢谢法官为我们讲法,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国家安全。”

驻红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依托专业优势,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的主题,在辖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队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有奖竞答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宣讲国家安全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例,加深居民对国家安全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使居民能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日常工作生活中能正确识别、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

驻边瑞社区“访惠聚”工作队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特邀请市中院审判员杨德力,将国家安全普法教育近距离引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活动展板、讲解法律知识、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用居民听得懂、看得懂的语言文字,宣传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3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驻昆仑路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组织辖区群众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党支部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活动中立案一庭支部书记、庭长兰莉、武一飞副庭长为当事人发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并讲解国家安全知识;法官助理于翔为当事人讲解国家安全知识。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每个公民的幸福保障。国家安全无小事,接下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使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