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沙区法院因势利导善意执行 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渡过难关
来源:法治看新疆   发布时间: 2020-02-25 12:42:34  作者:潘从武 邓杰

新疆平安网讯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思路,变革工作方式,始终确保执行工作“在线”,树立利益衡平和善意执行理念,通过逐案梳理、区别对待、灵活执行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渡过难关。

2月21日上午,在梳理案件过程中,一本案卷卷皮上“武汉”两个字引起了执行法官的关注。

武汉某工程公司与新疆某酒店管理公司工程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时间为2020年1月中旬,执行标的五十余万元。申请执行人是武汉公司,身处疫区,公司经营肯定会受到影响、存在困难。当前举国上下,都在以各种形式支援武汉。作为执行法院,是否可以开启绿色通道,优先执行该案,为武汉公司尽力挽回损失呢?当执行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院领导指示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该案。

执行法官通过查阅案卷,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工程公司,是一家建设施工企业,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受到很大影响,急需回款解决困境。而被执行人新疆某酒店管理公司,是一家酒店经营公司,亦受疫情影响,酒店业务亦受很大影响,酒店经营目前已陷入困境。鉴于当前为疫情期间,该案双方当事人均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该案不宜强制执行,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文件精神,属于可善意执行,做执行和解工作的案件。

确定执行方案后,执行法官先后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和微信进行联系,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当前的形势及对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困难。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了解到对方公司的处境,同意执行和解,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具备执行和解基础后,执行法官随即通过微信三方通话方式进行执行和解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握手言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也及时解封了被执行人新疆某酒店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确保其可以正常恢复经营。

疫情期间,乌市沙区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区分各类执行案件,对于确系疫情影响严重的案件,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积极采取执行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企业集中精力应对疫情,提振信心。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