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警方详解“投靠”落户流程 明确关系证明出具范围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8-26 11:41:22  作者:刘青霞

新疆平安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青霞)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有哪些?8月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就“投靠”落户流程和所需材料进行说明。

“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等。据了解,“投靠”落户是2019年乌鲁木齐市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中落户工程的一项内容。

“投靠”落户政策中提出:夫妻结婚满三年的,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未婚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投靠户籍为本市的父母,可申请办理落户;子女在本市落户满三年,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不受年龄的限制)可申请投靠子女落户;父母均去世的未成年人(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投靠户籍为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申请办理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申报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报材料: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投靠继父(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申请、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收养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供《收养登记证》;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填写《未婚承诺书》。

父母去世的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申报材料: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亲《死亡注销证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户籍档案、人事档案等能反映其关系的相关证明)、超过18周岁的高中在校生提供高中在读学籍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申报材料:父亲或母亲与子女的关系证明;一方为现役军人,配偶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现役军人的父母可以申报投靠落户,还需提供:子女的军官证、子女的结婚证;继父母投靠的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投靠”落户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社区民警审核材料并填写《申请入户表》;申请人持材料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材料齐全的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丧失劳动能力(持有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四类残疾的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子女可投靠父母,没有婚姻及年龄限制。

“子女与父母或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出生证、户籍档案、人事档案等能反映其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陈楠